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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部、税务总局:继续实施离岸商业印花税优

发布日期:2025-03-30 07:49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



  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福建省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财务厅(局),国度税务总局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宁波市、厦门市、青岛市、深圳市税务局:一、对注册登记正在中国(上海)商业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、中国(江苏)商业试验区姑苏片区、中国(浙江)商业试验区、中国(山东)商业试验区青岛片区、免征印花税。